各学院:
根据2014年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>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4〕11号)、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〔2015〕54号)及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,现对2015年入学新生(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核对,严格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,坚决杜绝违规入学情况发生。
各学院要逐一查验入学新生入学通知书、准考证、毕业证(前置学历)、学位证、纸质及电子档案、身份证、录取考生名册、户籍迁移证明等证件材料,并与本人实行对照,是否相符。认真核实新生入学资格,对于违规录取违规入学的学生,及时与研究生招生部门联系,一经查实,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,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;已经注册学籍的,要坚决予以取消,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信息核对表由学生本人、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签字确认,请2015年9月25日前将核对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。
研究生院
2015年9月14日